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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起诉

时间:2014-9-12 16:41:59>跟律师谈谈<

    河南青年张某是东莞一家工厂的主管,月薪约4000元。2012年8月,张某向某银行东莞市分行申领了一张银联苏宁信用卡金卡,授信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

   拿到信用卡后,张某用来透支购买小家电以及其他生活用品。从2013年11月9日起,张某明知无力偿还欠款,仍持续恶意透支该信用卡共1.9万多元,所欠利息及费用合计4900多元,共计欠款2.4万多元。

  据张某事后称,开始他按最低还款额还钱。

为了偿还这张信用卡,他还在其他银行办了两张信用卡用来“拆东墙补西墙”。但后来眼见透支的雪球越滚越大,“窟窿”实在补不上,他就索性不还了。

  2014年6月4日,银行经多次催收欠款未果,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张某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

没想到透支信用卡会坐牢,张某后悔不已。

  案发后,张某的家属代其向银行偿还案涉全部欠款2万多元。此时,张某另外两张信用卡也分别透支了7000多元和6000多元,家属也一并帮他还清了款项。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经过发卡银行催收,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欠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考虑到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全部透支款息已偿还,可从轻处罚。另考虑到张某已认罪悔罪,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回归社会服刑不至于危害社会,足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依法可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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