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湖南201名涉黑涉恶人员获刑

湖南201名涉黑涉恶人员获刑

时间:2018-10-31 16:55:58>跟律师谈谈<

10月30日,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当天共公开集中宣判涉黑恶案件45件201人,案件主要集中在岳阳、常德和娄底三个地区,参加集中宣判的法院有27个。这是全省法院第4次集中宣判。

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件有:肖鸿冰等5人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何闵等13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窝藏案;匡文平等22人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等。

截止目前,湖南法院一审共受理纳入台账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524件,审结392件;二审共受理109件,审结73件。记者周凌如

[案例一]

拦截“抢生意”车辆殴打司机

凭借儿子的恶名和家族势力,新化县洋溪镇白井村村支书刘新民把持基层政权长达十余年之久。刘新民父子互为倚仗,为非做恶,在新化县洋溪镇逐渐形成了一个称霸一方、欺压群众的恶势力团伙。

10月30日上午,娄底新化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新民以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对其儿子刘文斌以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对其余3名被告人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四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声称“告状”如愿当上村支书

刘新民是新化县洋溪镇白井村人,早年在外打工、当包工头,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2003年,刘新民当选为新化县洋溪镇白井村村委会副主任,开始进入村级组织。

2011年,村级换届选举,刘新民与村里刘某中、刘某秋竞选村支书,投票结果是每人17票。“洋溪镇领导为稳定村干部团结起见,作了个折中方案,派一个镇干部来挂职支书一职,我再任村主任,另外两人为支部委员。”刘新民表示,他实际上行使支书和村主任的两项职权,村里的事都是他这个村主任说了算。

2014年换届选举时,刘新民还是想当支书,刘某秋也想当支书。通过中间人调解,刘新民和刘某秋达成了一个协议,两人轮流担任村支书。然而,2017年换届选举时,刘某秋得32票,刘新民只有11票。“我异常愤怒,声称要到纪委去告刘某秋的状。刘某秋最终畏了我的火,只好向镇里面写了退出竞选村支书的书面报告。”刘新民称,最终支书候选人只有他一个人了,他如愿当上了支书。

殴打运输司机“推销”涵管

为了赚钱,刘新民多方搞门路,在当地先后开办了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涵管厂、预制场、模版厂等家族经济实体,通过开办工厂,打压同行获取经济利益,积累财富。

新化高铁南站建在新化县洋溪镇辖区内,刘新民看准新化高铁南站建筑工地市场,开办了涵管厂。涵管厂成立后,为独占洋溪市场。刘新民、刘文武开始对过往新化县洋溪境内运载涵管的车辆,无论运往何地,一经发现,即予以拦截、威胁和恐吓,禁止其向洋溪镇境内,特别是向新化高铁南站工地运输涵管。

2014年9月,新化县高铁南站地面工程建设时,工程承包方鑫辰公司南站项目部负责人向新化县塔山涵管厂购买涵管。然而,新化县塔山涵管厂的司机等人运输涵管,路经省道312线洋溪镇白井地段、洋溪镇街区路段时,刘新民、刘文武等人多次无理拦截,对运输司机和随车人员进行威胁和殴打。

“他们包送是480元至500元一个,但我们是550元至520元一个,我顿时更加愤怒了,到洋溪送货就抢了我的生意,价钱还要比我的低,以后我还怎么赚钱。”刘新民说。

最终,刘新民等人导致新化县塔山涵管厂退出新化高铁南站建筑工地市场,“我是怕了刘新民,只要是洋溪、槎溪一带的客户定涵管,我都不愿意接,除非客户自己提货。”塔山涵管厂法人代表称。

2014年下半年,新化县高铁南站建设施工方向新化县梅苑开发区新康涵管厂订购涵管。刘新民、刘文武发现后,又多次堵截新康公司运送涵管的货车,对司机和随车人员进行威胁和殴打,迫使新康公司不敢再向新化高铁南站工地供应涵管。新化高铁南站工程承包方迫于工期压力,不得以转而购买刘新民涵管厂生产的涵管。

靠此类方式,刘新民、刘文武向新化高铁南站施工方“推销”其生产的涵管,交易金额达22万余元。

[案例二]

当街持枪拦停小车,还开了一枪

本报株洲讯被划伤手指撒盐、持枪追赶……这些电影里的暴力画面在现实中发生了。2017年8月以来,肖鸿冰纠集唐化、吴建波、夏新智、袁刚强以及陈立志、唐琴玉(均在逃)等人,形成一股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歹。10月30日上午,株洲荷塘区人民法院对其公开宣判,5人获刑。

2017年八九月间的一天,肖鸿冰借陈某与其女朋友容某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纠集唐琴玉等三人在株洲某汽车保养中心找到陈某。随后,三人强行将陈某带上所开越野车,带至陈某租住的出租房内。在房间内,肖鸿冰逼迫陈某承认强奸其女友,并持刀片划伤陈某右手4根手指,将盐、醋洒在手指伤口上,逼迫陈某承诺赔偿2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还劫取了陈某携带的1万元现金。之后,陈某以出去筹借赔偿金为由逃离现场。肖鸿冰一行在等待未果后离开。

同年10月18日,肖鸿冰等人尾随陈某伺机作案。当陈某驾驶小车调头时,肖鸿冰随即指挥唐化、袁刚强驾车将陈某小车夹在中间。肖鸿冰持手枪下车拦住陈某小车,陈立志、夏新智各持一把鸟铳样式枪支紧随其后下车。接着,肖鸿冰持枪朝陈某小车开了一枪,随后,陈立志用枪托砸碎陈某小车驾驶位左侧玻璃,将其拖下车。陈某遭到拳打脚踢,极力反抗被带走,陈立志见状,又用枪托将陈某头部砸伤。之后,陈某趁肖鸿冰等人不备时逃跑,拦停并上了一辆已搭载乘客的出租车。追赶而至的肖鸿冰等人拦停出租车后,出租车司机与乘客见状弃车逃走,陈某从汽车后座爬到驾驶座位自行驾驶出租车逃离现场。当肖鸿冰等人追逐陈某时,唐琴玉将陈某留在黑色小车上一个手提包拿走,包内有一台蓝色三星S8手机和现金8900元。

株洲荷塘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肖鸿冰以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告人吴建波以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对其余3名被告人以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三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 律师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湖南201名涉黑涉恶”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