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法律在线咨询律师据腾讯网讯,今年4月20日早上5点31分至4月25日早上6点多,他在市区南浦路与划龙桥路交叉路口清洁路面时,分4次通过撬锁方法打开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箱,关闭控制交通信号灯电源,致使该交叉路口四个方向以及四条人行道上的交通信号灯均熄灭。
昨天下午,温州市鹿城法院对清洁工四次关闭市区南浦路红绿灯一案作出宣判,因破坏交通设施罪,清洁工陈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而对于自己丈夫的无意所造成的交通事故,陈某妻子觉得判罚的不合理将提起上诉。
而人民法院认为,陈某破坏交通标志,足以使汽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鉴于陈某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系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可减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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