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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兼职“网络刷单”,瞬间被骗七千多!

时间:2018-11-3 10:28:58>跟律师谈谈<

    10月30号,张帅在长兴县雉城街道某大酒店房间里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一个好友,对方称可以提供特殊服务并且可上门,事主信以为真,并按照对方的要求缴纳了服务费、押金、保证金,总计1900元,之后对方将其微信拉黑,损失价值1900元。

    10月29号,李斯在长兴县太湖街道某自然村接到一个可以贷款的电话,后报警人将身份证,银行卡号发给对方,然后报警人收到手机验证码并发给对方,卡内6000元被转走,损失价值6000元。

    10月29号,张希在长兴县雉城街道某宾馆房间内玩手机时,添加微信,后对方称可以提供特殊服务,后对方要求支付包夜费用,事主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给对方800元,后又要求缴纳1000元的保证金和2000元的人身安全保证金,事主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账给对方,后对方还让事主继续转账,事主就意识到不对劲,对方就将事主的微信拉黑了,损失价值3800元。

    10月28号,刘海在长兴县太湖街道某村租房内玩手机时,在一个微信群内添加了一个微信好友,对方自称是微粒贷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其提升微粒贷的借款额度,后又将事主拉进一个微信群,后就以需要交定金、开通费、保证金等理由要求事主在微信群内发红包,事在微信群内发了19个200元的红包,一个88元的红包和一个100元的红包,后还要事主交纳中介费,事主就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后报案于长兴县公安局侦查打击中心,损失价值3988元。

    10月29号,吴涵在长兴县雉城街道海兴路某银行被人以涉嫌医保诈骗需要进行调查的方式诈骗,损失价值5300元,报立刑事案件。

    10月26号,某事主在长兴县太湖街道某村租房家中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一个关于贷款加QQ号的短信,于是事主添加案犯为好友,并申请借款20000元,案犯以公司做流水账为由让事主提供手机收到的验证码进行诈骗,损失价值4000元。

    10月26号,李青在长兴县太湖街道某村家中使用手机时,在一个微信群内加了一个称能做刷单兼职的人,事主被案犯以刷单赚取佣金为由进行诈骗,损失价值11821元。

警方提示

1.网络招嫖是违法行为,一旦招嫖并与对方发生关系后,本人也会受到处罚。且很有可能被对方诈骗,切不可网上招嫖。

2. 网上贷款风险高,且很多网站都是诈骗网站或钓鱼网站,虽然看起来正规但实际是不可靠的,最好选择线下的正规贷款平台。

3. 在网上购买、卖出商品或虚拟物品时应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通过微信直接转账前核实对方的身份,切勿盲目相信对方。

4. 公检法不会通过电话通知涉嫌诈骗的嫌疑人,一旦接到这种电话,可拨打110询问情况,切不可转账给对方。医保卡、身份证等证件丢失及时补办。

5. 淘宝刷单是违法行为,切勿因为蝇头小利走上刷单道路。

周边警情

    10月29号,平湖所接到吴某报警,称自己在刷单时被骗7198元。据了解,事发当天下午,吴某与朋友前往大畈乡吃饭,闲暇之时,她便想着赚点钱。前几日,吴某在朋友圈中看见了一条刷单消息,便主动加了好友,准备刷单赚钱。通过好友验证后,对方让吴某提供了花呗与芝麻信用的截图凭证,据此来发布刷单任务。对方还强调,提交订单后不要付钱,先把订单号发给她……吴某没想到的是,这些看起来正常的流程,却只是骗子“放大招”的前奏。之后,对方又发了一个链接,让吴某复制到浏览器上打开,然后点击企业代付。吴某打开链接以后,直接跳到了付款页面,迷迷糊糊的她以为这是新的刷单方式。正当其为此感到新奇时,一个不小心,她误开启了指纹支付模式,卡里的钱就这样转出去了。吴某立刻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表示会在和商家沟通将钱返还给她。谁知,10分钟后,吴某再次给对方发送消息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此时,吴某才惊觉自己被骗,立即拨打电话报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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