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三界派出所接到一名台州男子方某的报案,称他在10月12号下午行驶在上三高速路上时,忽然被一辆嵊州牌照的宝马轿车给逼停了,对方还不依不饶,怎么回事?
宝马车驾驶员石某:
冲动往往是魔鬼,做的时候你可能是想不到,但是做完之后你就后悔了,人与人之间,其实就是这么点小事情,其实在我逼停他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到后悔了,其实后面的那两个师傅说话都挺和善的,不要看那个驾驶员说话态度有点蛮横,但是他也是讲道理的其实。
虽然石某主动认错,但是错误已经造成,石某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经公安机关认定,石某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石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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