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律师网获悉:昨天上午,省工商局会同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抄获3391瓶涉嫌运用驰名商标“茅台”包
装,误导消费者的“地瓜王”酒。当前,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查询中。
日前,海南省工商局收到中国贵州茅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诉称,海南海口椰南酒业
有限公司未经授权,擅自运用驰名商标“茅台”字样包装“地瓜王”酒,误导消费者。昨天上午10
时摆布,省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秀英区一库房抄获一车“海南茅台”标明包装的“地瓜王”
酒,经过查询发现,该产品的销售点在海口水产码头一铺面。随后,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通
知辖区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将该车“地瓜王”酒押运到水产码头。
昨天上午12时摆布,龙华区工商局副局长林国熙带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这批“海南茅
台”包装的“地瓜王”酒有两种包装标准,其中大标准的有103箱零7瓶,小标准的有179箱,共
计3391瓶。
据杭州律师网获悉:码头一铺面前看到,一辆车牌号为琼××××8的小货车上,装满了写有“海
南茅台”标明包装的“地瓜王”酒,工商执法人员正在现场摄影挂号。
昨天下午,龙华区工商局副局长林国熙告诉记者,抄获的3391瓶“地瓜王”酒出产地点在
广东,由海南海口椰南酒业有限公司监制,其包装运用“海南茅台”的标明,以“茅台”字样的标
明误导消费者。
当前,海口龙华区工商局已将3391瓶“地瓜王”酒查扣,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查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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