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吉林金哲宏案今日宣判 律师:改判无罪已没有任何悬念

吉林金哲宏案今日宣判 律师:改判无罪已没有任何悬念

时间:2018-11-30 13:24:11>跟律师谈谈<

    2018年11月29日,记者从吉林金哲宏案律师处获悉,11月30日上午9点半,该案将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

    金哲宏的辩护律师李金星告诉记者,金哲宏案改判无罪已没有任何悬念。金哲宏的儿子2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等待结果很激动,希望父亲无罪释放,特别期待比较好的结果,“如果无罪释放,先带父亲回家治疗身体。大家的预判都很积极。”

    记者此前报道,金哲宏案于10月24日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经过三个多小时庭审后,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当日庭审中,吉林省检察院当庭公诉意见认为金哲宏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

    金哲宏被控故意杀人案被媒体称为“吉林版叔侄冤案”。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的女孩遇害,当时27岁的金哲宏被锁定为杀人嫌犯。

    起诉书指控以及吉林市中院1996年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金哲宏送租乘其摩托车的女青年李影去双河镇,途中对李影起歹意,欲与李发生两性关系,之后,金哲宏用摩托车将李带到双河镇新立屯沈吉铁路附近,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当李向金索要钱时,遭到金的拒绝,李以去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金唯恐事情败露,遂将李按倒在地,用双手猛掐其颈部,将其致昏,金认为李已死,便将李拖至铁路南侧路基下附近一草丛树林中的一沟内掩埋,后逃离现场。

    1996年11月,吉林市中院判处金哲宏死缓,金哲宏不服上诉。1997年12月,吉林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吉林市中院再次判处死缓。1998年10月,吉林省高院第二次裁定发回重审,该案在吉林市中院第三次审理后,仍旧判处死缓。2000年,吉林省高院核准了金哲宏一审死缓判决。

    目前,金哲宏已在长春监狱服刑23年。在监狱服刑期间,金哲宏继续为自己申诉。2012年3月,吉林省高院驳回了他的申诉。金哲宏不服,继续申诉。金哲宏的申诉代理律师认为,该案存在重大疑点。例如,金哲宏始终未辨认过杀人及埋尸体地点;物证缺失,杀人现场没有勘察,仅凭借反复、矛盾的口供将其定罪;金哲宏在案发当晚给父亲拜祭,无作案时间;前后几份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相互矛盾等。

    2018年5月,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再审决定书显示,2018年3月,吉林省高院经过复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吉林金哲宏案今日宣判”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