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辞职后想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甘肃白银市]
[劳动仲裁]
发表时间:2014-4-17 9:00:16

我于2012年7月28日入职公司,入职时以学习费的名义让我缴纳500元的押金,而后在2012年的11月、12月和2013年的1月,分别每月以学习费名义在我工资里扣除200元、200元、100元,前后共计1000元。入职时人事跟我说工作一年以后给予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当我在工作满一年的时候提出缴纳保险申请,被领导驳回,并且说公司规定有变,工作两年才会给缴纳。并且在2012年7月28日到2014年3月2日的工作期间,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在2014年3月3日提出辞职申请,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有如下问题:1.我现在有没有超过劳动仲裁的时效?2.劳动仲裁中双倍工资赔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双倍工资赔偿如何计算?(因为每个月的工资不一样)3.公司在我离职是说到在过年时发的年终奖要扣回,这样合理么?(因为他说工装要扣我钱,年终奖也要扣回。)4.我这种情况是不是直接选择劳动仲裁更好一些?

律师解答
吴慧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1、劳动诉讼时效:你的保险金请求没有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因为你期间对公司主张过权利,仲裁时效应当由中断时起,重新计算。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你的双倍工资请求也没有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对二倍工资中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赔偿金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一年。

2、劳动仲裁中的双倍工资是从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计算方法是:月数×月工资,注意这里是支付差额部分,即每月按双倍工资计算金额,除去已发部分的剩余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对于年终奖问题,是基于你离职前的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而发放的,其已经发放给你,无权再要求扣回。

4、选择劳动仲裁是劳动关系纠纷起诉处理的前置条件,因此对于劳动纠纷,可以按照自主协商、申请协调、申请仲裁、民事诉讼的流程进行处理,前面三项处理方式可以不按时间先后,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纠纷解决方式,但是在没有申请劳动仲裁前,是不能去提起诉讼的。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4-21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