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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棵树绍兴男子对乡亲们痛下杀手 连婴儿都没放过

时间:2018-12-5 12:45:49>跟律师谈谈<

    2017年10月6日中午,绍兴诸暨某村没有了往日的平静,嚎哭声中,有村民高呼着,“杀人啦!杀人啦!”

    手握杀猪尖刀的王某满身鲜血,疯狂地寻找与自己有过矛盾的村民进行“报复”,甚至连出生仅有半个月大的婴儿都没有放过……

   一场惨绝人寰的暴行,最终以2人死亡、10人受伤的场面而结束。

    令村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切竟然只是源于猪圈内的一棵棕榈树。

    近日,绍兴市中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棕榈树被推倒,他带着尖刀去理论

    王某是该村的村民,2013年,他将自己的老屋出售给了同村村民后,自己长期租房居住。王某的老屋旁有个猪圈,因为当时没有写入买卖协议,因此依旧属王某所有。

    在随后的新农村改造过程中,老屋被拆除,但是猪圈和里面的一棵棕榈树依旧留了下来。王某的邻居曾希望出钱让他将猪圈拆除,但王某始终不肯答应。

    2017年10月6日,王某无意间走到老屋时发现,猪圈的部分围墙和棕榈树被环境整治工作人员推倒了。生气的王某马上找到村干部孙某立了解情况,但孙某立表示对此并不知情。

    王某气急了,打算自己去找工作人员理论。因为“害怕吃亏”,他回到租房拿了一把杀猪尖刀带在了身上。

    再次来到老屋后,王某就和环境整治工作人员胡某忠发生争执。附近的工作人员何某、胡某兴见状急忙上前劝阻。没想到,王某不但没有停止争吵,反而掏出了准备好的杀猪尖刀开始乱捅。把何某、胡某兴2人刺伤后,王某快速往村里跑去。

捅刺十多人,刚出生的婴儿也不放过

    “反正捅了人要坐牢的,索性把之前有过‘矛盾’的人都捅了出出气!”

    庭审中,王某这样交代他的犯罪动机。当天,丧心病狂的他在村中四处寻找“复仇”对象。

    王某首先来到村民俞某均家中,但俞某均和老婆都不在家,屋里只有儿媳梁某和她抱着的出生仅半个月的儿子,在二楼卧室内休息。失去理智的王某随即上前,朝梁某腹部和婴儿的胸部各刺一刀后离开。

    从俞家出来,王某在路上遇到村民孙某康和另外两人正在聊天。看到王某手臂上的血迹后,他们都问王某“怎么回事”。

    “摔了一跤。”王某面无表情地回答完,径直走到孙某康面前,手持尖刀朝他左边腰腹部刺了一刀。

    就这样,王某又来到了5户村民家中“复仇”,用尖刀捅伤8人。最后,村民合力擒获王某,并从他手中夺下了染满鲜血的刀子。

    事后,被捅刺的婴儿和孙某康因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还有1人被刺成重伤,9人构成轻伤或轻微伤。

所谓“矛盾”,都是琐碎的邻里小事

    究竟是怎么样的“深仇大恨”,让王某对村民痛下如此狠手呢?

    真相令人咋舌。事实上,王某与其他村民并没有实质性矛盾,也没有打过架。“都是一些琐碎的事情,感觉被他们‘侮辱’了。”王某在供述中这样说道。

    法庭在审理中查明,1998年左右,王某在别人家中干活时,突然被一块掉下来的砖头砸中了头,他怀疑是在上面做泥水工的俞某均故意砸的,从此“结下梁子”。

    而王某与被害人孙某康的矛盾,则是因为王某的女友杨某在孙某康门口摆摊卖菜时,被孙某康掀掉了摆摊的蛇皮袋。王某与其他被害村民的矛盾,也都是这类邻里琐事。

    对于王某平日里的表现,他的女友杨某形容,“话不多,人也老实,没什么朋友,平时就打打麻将,这些年脾气急了点,但也没听他和谁吵过。”

    但这个“老实人”,却对无辜的同村村民作出了如此疯狂的暴行。绍兴市中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因琐事持刀捅刺多人,致2人死亡,1人重伤,9人轻伤或轻微伤,构成故意杀人罪。

    而且王某持刀捅刺十余名人员中,包括多名妇女、儿童,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绍兴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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