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有人前一天还在平湖这家诊所吊液 第二天人却死了

有人前一天还在平湖这家诊所吊液 第二天人却死了

时间:2018-12-12 9:49:04>跟律师谈谈<

    张某今年46岁,是安徽阜阳人。十多年前,他和妻子来到平湖,租住在当湖街道曹金小区,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下,张某擅自在租住的房子里从事诊疗活动。2004年7月,张某的诊所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市公安局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并没收非法所得、药品和器械。警方对其作出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但是,处罚过后,张某又重操旧业,结果出了事故。

公诉人

上一次你为什么判刑?

被告人 张某

非法行医。

公诉人

非法行医有什么具体后果?

被告人 张某

一个人在我这里吊液,第二天死掉了,说是我的责任。

2006年8月,平湖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刑满后,张某依然没有悔改。2015年10月至2017年11月间,他又在曹金小区的租房内为病人非法诊疗。接到群众举报后,市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

被告人 张某:上街去买早点,他们(执法人员)查到我房间,我走掉了。

公诉人 :你走掉了,你房间里有没有病人?

被告人 张某:房间里有个病人在挂盐水。

公诉人:挂盐水是谁挂的?

被告人 张某:应该是我挂的。

张某闻风而逃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今年2月,张某被警方抓获

公诉人

    给感冒病人挂盐水这种行为,按照我们相关的医师法的规定,应当有医师职业证资格的人才能从事这种诊疗活动。被告人张某没有执业医师资格,他的诊所也没有得到许可,他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

被告人 张某

    我知道自己错了,后悔也没用了,请求法院给我从轻判决。

    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最终,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律链接

“非法行医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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