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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通报处理“404教授”梁莹:取消导师资格,调离教研岗

时间:2018-12-15 17:27:14>跟律师谈谈<

    12月15日上午,南京大学新闻网上发布消息,确认了此前一直网传的内容,即该校年轻教师梁莹受到7项处分,包括面临丢掉教师资格的处理。据了解,这是在该校警示教育大会上公布的。

    由南京大学新闻中心主办的"南京大学新闻网"在15日上午发布了这条消息——"南京大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大会是在12月12日召开的,地点是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报道中称,南京大学召开此次大会,是为了传达教育部直属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主要内容,同时部署下一阶段该校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

    报道中提到,南京大学党委书记胡金波在发言中要求,"以师德师风建设为契机,严把政治关、学风关、作风关,强化责任担当,深化综合施策,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师德师风建设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梁莹是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因涉嫌论文抄袭、一稿多投,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也进行了多次跟踪报道。12月13日,关于南京大学给予梁莹7项处分的消息已经在网上流传,记者也进行了报道,当时校方未直接承认,只是表示以学校最终公开的消息为准。

    而在南大新闻网15日上午的报道中提到,对梁莹的处理被作为警示教育大会的一项内容,由该校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鸿健公布。称"经调查并经我校学术委员会、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研究,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我校给予梁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学校还责成社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作出深刻反省和认真检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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