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同居室友擅自拿包“借”钱救急 涉嫌盗窃罪

同居室友擅自拿包“借”钱救急 涉嫌盗窃罪

时间:2014-10-31 14:51:42>跟律师谈谈<

 

    阿强(化名)和芬芬(化名)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因为在宜昌没有住宅,两人都需求租房子住。一次偶然的时机,阿强和芬芬得知双方都在寻找房子租住,便相约合租在一同,一来能够省下房租,二来上下班也有个照顾。在一同住的时刻长了,阿强和芬芬更加熟悉,彼此也不太设防。

  今年上半年,阿强找人借了点钱就事,一直没能还上,对方催得紧,让他十分头疼。622日,阿强和芬芬一同下班回家时,芬芬说要去银行取点钱,阿强便陪她一同去了。回到家后,芬芬去厨房做饭,阿强在客厅看电视时再次接到了催债的电话,被逼无奈之下,阿强承诺第二天必定还钱。挂断电话后,阿强在客厅着急地走来走去,一抬眼便看到了芬芬随意摆在柜子上的皮包,他清楚地知道,这个皮包里就放着刚刚取出来的一万元现金。

当天晚上,阿强趁芬芬熟睡,悄悄将钱包里的一万元现金拿了出来,离开了房间。第二天朝晨,阿强将钱还给债主后,给芬芬发了条短信:“我在你包里拿了点钱,待会儿等我回来一同去吃饭。”芬芬醒来后看到信息,也没太在意,同事之间借点钱也是很正常的,她照常起床洗漱,然后将钱包打开看看阿强“借”了多少,当看到钱包里1万元都没了的时候,芬芬愣住了。

    此后,芬芬多次向阿强催债,阿强却以各种理由推托,说晚点必定归还。在催债无果的情况下,芬芬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当前,葛洲坝检察院以偷盗罪将阿强起诉至法院。

 

    云法律网说法,依据法律规定,偷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或许多次偷盗、入户偷盗、携带凶器偷盗、扒窃的行为。本案中,虽然阿强辩称其是找同事借钱,是民间借贷联系,因为自个在取得芬芬资产后有以短信的方法告知了芬芬,她是知情的。可是阿强是在芬芬熟睡且不知情时,采用隐秘盗取的方法,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获取的产业,并不符合民间借贷的特征,因此应以偷盗罪科罪处分。《刑法》第264条规定,偷盗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多次偷盗、入户偷盗、携带凶器偷盗、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无穷或许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无穷或许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欢迎免费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法规查询 法律服务 云法律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同居室友擅自拿包“借”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