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想偷手机,没想却偷了把车钥匙。本来想开车回家,却因为不会驾车撞了车,并致使一名骑自行车的路人死亡。今天上午,30岁的王某因涉嫌偷盗罪、交通肇事罪在西城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11年1月4日14时许,王某在西城某网吧内,偷盗别人随身携带的轿车钥匙,随后找到停放于距网吧不远的轿车,将该车盗走,车内有平板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1台等。
随后,王某驾驭该被盗轿车行至本市通州区某处时,与被害人魏某驾驭的轿车发作碰撞,随后又将骑自行车的被害人胡某撞伤后弃车逃逸,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午的庭审中,王某对自个偷盗别人车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然而对自个在发作交通事故后,又撞到了骑自行车的胡某一事,王某一直表明自个不知道又撞到了人。
“我本来想偷手机,结果看到一个人将衣服挂在后座上,口袋里有一个东西,毛毛虫的挂件,我顺手就拽了出来。”王某在庭审中表明。
而攥着挂件来到网吧门口,王某发现自个偷来的竟然是一把车钥匙,按下开锁键,不远处一辆灰色帕萨特双闪灯亮了一下。
“我没有驾驭执照,平时也没怎样开过车。但当时看到车上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就起了贪念,想将车偷走。”而当法官问询不会开车怎样驾驭车辆时,王某说:“即是瞎开。”
开着车,心情严重的王某准备将车开回河北老家。然而没想到刚到通州,就发作了交通事故。
“天黑,我也没看清楚,自个车速也快。在一个路口时没想到横向冲出来一辆车,自个一头就撞到了该车的后部。”王某表明,“因为严重,自个也不知道该怎样办,车又往前开了几十米,自个就下车跑了,连头都不敢回。”
“我不知道自个竟然还撞了别人,我情愿为此作出补偿。”庭审中,王某表明。
检方认为,应当以偷盗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追究王某刑事责任。鉴于王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法院未当庭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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