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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男子实习期酒驾摩托 驾照被注销

时间:2019-2-18 20:30:05>跟律师谈谈<

千辛万苦通过考试,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岚皋男子却铤而走险,持C1驾驶证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刚取得不久的驾驶证被注销。

2月13日晚7时50分,岚皋交警在辖区开展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一男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朝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过酒精快速排查仪检测,该男子涉嫌酒驾。民警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检测,发现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毫克,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人唐某23岁,岚皋县城关镇人,在家与亲朋聚会时喝了酒准备去城里办事,怀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被执勤交警查获。民警核实其证件信息时,发现他持有的C1机动车驾驶证与所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且驾驶证还处于实习期内。

警方认定,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准驾车型的相关规定。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0条、第93条第1款第3项,民警依法对唐某处驾驶证记24分,罚款1500元。由于唐某驾驶证仍在实习期间,实习期内一次性记满12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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