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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猥亵幼女、小学班主任被刑事拘留

时间:2014-11-13 14:02:06>跟律师谈谈<

    一个1988年,看着斯文白净的男人,和14岁的女孩同居,还生了个女儿。分手后,还骗12岁的小学生开房。关键这人的身份,还是浦江一所民工子弟学校的三年级班主任。

  这个奇葩班主任姓汪,湖北恩施人,出生于1988年。两年前,到浦江一所民工子弟学校任教,现在是小学三年级的班主任,教语文。

  汪某年纪不大,却已经有个5岁的女儿,在老家由父母抚养。孩子的妈妈今年只有19岁,几个月前,两人闹矛盾就分手了。汪某寂寞了,今年9月份,学校来了个贵州女孩小红(化名),12岁,读四年级。汪某见小红活泼可爱,就主动和她联系,经常给她买些糖果吃,两人还常常在QQ上聊天。

  11月9日晚上7点多,汪某把小红从家中约出,到浦江一家旅馆。两人一起喝了些啤酒。

  汪某趁机还对小红又亲又抱又摸,把她衣服脱光,说要抱着一起睡觉。小红倒还清醒,奋力挣扎。汪某见小红死也不从,只好又给她开了一个房间。小红一个人反锁了房间门,蒙着头在被子里一夜没有睡觉。

  第二天早上,汪某给了她15元钱,让她买些吃的,其实也是“封口费”:不要把晚上的事情说给任何人,然后就走了。另一边,小红的父母急坏了,到处找女儿,手机也打不通。11月9日晚上11点多,就到派出所报了失踪案。

  第二天,一夜未眠的父母见失踪了17个小时的女儿平安回到家中,非常高兴。可一听女儿的遭遇后,夫妻俩腿都软了,马上又拉着女儿到了派出所。

  浦江县公安局浦南派出所受案后,马上到学校,把汪某带回来调查。一开始,他还不承认。经过两个多小时审讯,汪某才一点点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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