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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朋友圈发军装照 冒充军人骗财色获刑4年

时间:2014-11-14 14:25:56>跟律师谈谈<

   扮军人自称未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彭某明,男,1978年出生于湖南省,汉族,大专文化,农民。2010年开端,被告人彭某明在中山市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中山休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75200部队”的现役军人骗财骗色。

   2012年6月至12月间,被告人彭某明谎报自己未婚,在与被害人刘某(女)往来中以在军区获取职位、搞关系等理由骗得刘某人民币4万元。2013年8月份,被告人彭某明以出资军车生意为由骗得被害人李某欣(女)人民币10万元,于案发前归还3万元。2014年4月份,被告人彭某明谎报自己未婚,在与被害人杨某华(女)往来中以出资军车生意资金周转不灵为由骗得杨人民币5万元。

   2014年6月17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彭某明在三角镇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公安人员从被告人彭某明处缉获假军官证1本、军服4套。案发后,被害人杨某华对被告人彭某明的犯罪行为表明谅解。

   先后骗得16万元

   据了解,彭某明自2005年到中山务工,案发前无业。今年4月,彭某明用微信摇一摇功用认识了被害人杨某华。由于彭在微信兄弟圈晒出很多穿军服的照片,赢得杨信任,而彭与其他两名被害人则经过兄弟介绍认识。赢得对方信任后,彭谎报部队要改革,要淘汰很多军车,出资回报高,许诺给予被害人出资金额30%的回报。除此之外,彭某明还以家人患病、在军队搞关系等理由骗得钱财。

   据公诉机关统计,四年来彭某明先后骗得三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万元后挥霍。破案后,赃款均未能缴回。

   法院以为,被告人彭某明无视国家法律,诈骗别人资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彭某明归案后能照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分。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分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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