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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四年仅见一面,当庭跪求丈夫离婚

时间:2014-11-17 13:17:15>跟律师谈谈<

夫妻分居四年仅见一面,妻子起诉丈夫离婚遭到拒绝,当庭给丈夫下跪。近日,通州法院认为二人感情确已破裂,判决他们离婚。

2007年,辛女士和王先生来京务工时相识,并于2008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7月,两人的女儿出生。此后,双方因琐事不断发生矛盾。2010年8月,辛女士与王先生分居,独自回到黑龙江老家与父母生活。分居后,夫妻感情更加淡薄,仅在2011年春节见过一面。

今年8月,辛女士在分居4年后向通州法院起诉要求与王先生离婚,女儿由王先生抚养。王先生表示,如果两人无子女,他也同意离婚。但双方毕竟有一个女儿,离婚对于女儿的负面影响重大,他不同意离婚。

辛女士当庭声泪俱下。她称,自己分居期间多次和王先生协商离婚都遭拒绝,这样维持一段婚姻关系给她造成极大的心理负担。法官调解时,王先生仍然拒绝离婚。辛女士遂离开原告席,向王先生下跪并边哭边说:“求求你放过我吧!”法官当即劝阻了辛女士的行为。这一跪让王先生的态度有了变化,他表示如果辛女士撤诉,他会考虑年底回老家的时候与辛女士前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法院认为,王先生与辛女士虽已结婚生子,但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长达4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最终支持了辛女士要求离婚的诉求,并判决由王先生抚养女儿,辛女士支付相应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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