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普通住房标准是多少?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规划土地局、财政局、地税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上述标准自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历年普通住房标准演变
2005年: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
2008年:
·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245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98万元/套。
2012年:
·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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