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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小伙帮朋友“寻仇”斗殴 获刑1年4个月

时间:2019-3-10 14:24:01>跟律师谈谈<

为朋友“两肋插刀”教训他人,案发时年仅19岁的余某某,近日被西安市周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

2014年4月11日,周至县某村村民谷某某与被害人何某某因债务纠纷产生矛盾,遂纠集多人伺机“寻仇”。一行人开车到周至县境内108国道黑河桥时,发现何某某驾驶的车辆经过,便开车碰撞其小车尾部,何某某见状继续由西向东方向驶离,谷某某继续开车追赶何某某。何某某在周至县终南镇彩门十字北50米处,将车停靠在路边后下车逃离,李某某、张某甲、余某某、周某某、张某某等人,持刀对小车上下来的人员进行追赶。张某甲挥刀将何某某的右上臂及面部砍伤,左手从左腕部砍断。周某某、张某某、余某某等人随即将何某某送往医院治疗,谷某某及张某甲对对方的广本小汽车进行打砸。经鉴定,何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伤残程度属五级,小轿车被损坏的部分价值为35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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