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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一男子与情人发生矛盾 持刀刺杀女方被判死缓

时间:2019-3-22 17:01:05>跟律师谈谈<

近日,随着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的下达,两年前发生在浏阳圭斋西路某宾馆的一桩凶杀案告一段落。

判决书显示,被害人李女士与姜某因婚外情发生纠纷,在约见协商不成后终酿惨剧。案件本身的发案经过,令人警醒。

客房突发命案

一男一女倒地不起

2017年9月12日上午,浏阳城区圭斋路某宾馆客房内传来争吵声,由于吵闹声持续激烈,且伴有摔物打砸声响,宾馆经营者黎女士担心财物受损,立即给丈夫董先生打去求助电话。

半个多小时后,董先生赶回了宾馆,妻子黎女士正着急:此前吵闹的客房已敞开房门,一男一女倒在客房地板上,男子口吐白沫,女子胸口及旁边地上全是鲜血。意识到情况不妙后,董先生当即拨打了120和110报警电话。

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口吐白沫的男子姜某送往医院抢救,而倒地女子李女士因失血过多,当场宣告死亡。经过一天的抢救,姜某脱离危险。

2017年9月13日,姜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押解到案。到案后,姜某如实供述了因不满李女士向其提出分手,而持刀杀害李女士的犯罪事实。

婚外情惹祸

凶手二审被判死缓

原来,姜某和李女士均是已婚人士,早在2016年5月,两人相识后发展为婚外情人关系。2017年5月,姜某与李女士产生了矛盾。

同年9月10日,姜某送李女士回家途中,两人再次发生争执,李女士遂向姜某提出分手,遭姜某拒绝。次日,姜某到李女士家中纠缠,并将两人关系告知了李女士丈夫邝先生,邝先生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后在警方的调解下,姜某与李女士签订了和平分手协议书,李女士退还了姜某送的手机和1000元,双方均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干扰、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秩序。

签下协议书后,姜某又反悔了,9月12日上午,他在购买了水果刀和农药后,约李女士再见一面,并在圭斋西路某宾馆开房。李女士赶到后,拒绝再继续与姜某交往,姜某遂持水果刀朝李女士胸腹部捅刺数刀,直至李女士倒下。行凶后,姜某打开房门朝外喊其杀了人,随即返回房间吞服农药自杀。

据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姜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邝先生经济损失二万余元。姜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并上诉,近日,该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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