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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敲诈13名大学生获利10万余元 被判刑

时间:2019-4-5 14:48:26>跟律师谈谈<

借8000元却只拿到2000元,几天后就被逼要12580元,稍有不从就被一群人以暴力威胁。4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警方获悉,一个危害高校的“校园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到法律严惩,4名成员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7年9月23日,武汉市江夏区某高校学生小方看到贴在校园里的贷款广告,打电话联系上爱分期公司负责人彭某,他对小方说8000元起贷,连本带利要还10580元,由于急用钱,小方接受了彭某提出的条件。

在位于东湖高新区高新五路的爱分期公司内,小方写下一张10580元的欠条,本想能到手8000元,但彭某提出了更过分的要求:“我们要收取服务费、平台费和押金一共6000元,只能给你2000元。”听完彭某的话小方感觉不对劲,立即表示不想借了,彭某马上叫来手下邹某、靳某和林某,围住小方推搡恐吓。

小方迫于淫威妥协。几天后,彭某等人找到小方催他还钱,小方无奈给了彭某10580元,又交了2000元的“催收费”。短短一个月,彭某等人用这种手段敲诈13名大学生,非法获利10万余元,有的学生还不起钱,彭某还强迫他们在其他公司借钱还账,导致债务越滚越多。

2018年7月12日,彭某、邹某、靳某、林某4人被武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并刑拘。据办案民警李星宇介绍,4名嫌疑人都是90后,都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后勾结在一起成立爱分期借贷公司。在发展业务过程中,他们与龚某的“梦想分期”公司(另案处理,龚某已被判刑)产生竞争。2017年10月的一天,彭某、龚某等人相约谈判,最终商定“梦想分期”的势力范围为洪山区,“爱分期”为江夏区。

2019年3月27日,彭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在洪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4年6个月。在法庭上,60余名高校大学生旁听了宣判,对于这个“校园贷”恶势力团伙的覆灭,大家纷纷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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