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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上门取同居留下衣物 男子刺死陪同男子

时间:2014-11-26 14:34:38>跟律师谈谈<

      前女友带人上门来取同居时留下的衣物,26岁的河北男子刘某自称对方持续踹门又不停骂人,持刀将与前女友同来的男子姜某刺死。昨天上午,刘某被控故意伤害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坚决要求刘某偿命。

  法律咨询网律师获悉、冲突中刀刺受害人左胸

  26岁的刘某初中文化程度,2006年来京打零工。2011年8月,他在一家歌厅认识孙某,两人很快同居。今年5月,刘某因怀疑孙某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提出分手,为此还动过手。今年6月27日,孙某和姜某一同到位于丰台区刘某的租住处去取以前遗留的衣物等。

  据指控,事发当天下午一点许,刘某因琐事与孙某及孙某的男友姜某在楼道内发生冲突。过程中,刘某持刀刺击姜某的左胸部,致其死亡。刘某于当日向警方投案。

  刘某受审时说,事发前天晚上,他和朋友一起喝酒到天亮,刚睡下,孙某和一个男子就打电话骂他,自己没理会挂了电话。之后,孙某又打电话称要来取东西。他随后打了辆车回到租住处,将孙某的一个拉杆箱、几双鞋和一个电视机放在门口的箱子里。

  “十点多她带着人过来了,在门口连踹带骂一个多小时,特别凶,还说要弄死我。”刘某说,因房门上的猫眼被他们封上了,自己不清楚对方来了几个人,很害怕,于是就打电话给一起租房的贾某,让他赶紧回来一趟。

  听到贾某开门的声音,刘某就从屋里拿了把水果刀放在口袋里。刘某强调,孙某分手时对他说过狠话,因对方在夜总会上班认识很多人,自己挺害怕。当天为了防身才掏出了刀。

  前女友出庭作证“失忆”

  由于孙某在被害方的律师调查取证时否认姜某动手,这与她在公安机关做的笔录有出入,昨天,她应法官的要求出庭作证。法庭上,孙某下意识地不断拨弄头发,还把手指关节弄得直响。见到孙某,姜某的继母则仰头长叹了一声。

  “我都忘了,就记得我送姜某去医院了。”孙某说,她和姜某是在歌厅认识的,两人认识不到一个月,当天叫他一起去只是为了搬东西。因门口只放了一个箱子和呼啦圈,她就给刘某打电话,但对方一直不接。于是,她只好打电话让贾某来开门,但刘某开门后就揪住她的头发。“我只看到姜某受伤了。扎人后,刘某还让我跪下。”孙某还否认踹门和骂人。孙某对关键问题表示“失忆”,后在法官的反复问话下,又改口说按以前对警官说的为准。

  死者家属要求判死刑

  昨天,死者家属提出了286万余元的赔偿,并要求判刘某死刑立即执行。代理律师还指出,刘某在打开房门后不足十秒的时间内,在没有任何反抗的情况下就将姜某一刀致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刘某的辩护律师则称,此案事出有因,刘某是在受到长时间的语言刺激下而做出的自我保护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

  对此,公诉人指出,没有证据表明孙某等人长时间砸门,且真是如此,刘某完全可以报警。刘某在未受到任何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下实施犯罪,不存在防卫过当的情景。刘某与被害人发生口角后互殴,后持刀刺杀,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法定加重情节。

  死者母亲否认男女朋友

  昨天,姜某的父亲在刘某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时几次斥责对方胡说八道,并激动地拍桌子,遭到法官几次敲槌提醒。

  庭审后,姜某的母亲说,儿子当过兵,还是党员,在一家印刷厂工作,人很老实,和孙某也只是老乡关系。“我儿子有女友,对方是个大学生村官,两人马上就要结婚了,怎么可能和孙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姜父说,他可以不要一分钱赔偿,但按中国人的老话说,必须杀人偿命。

  法律咨询网律师获悉、刘某的父母都是农民,刘父的腿部刚做了手术不久。虽然家庭很困难,夫妇俩仍借了三万元交到法院作为赔偿。对于儿子的行为,刘母擦着眼泪说,儿子很早就离开家,很少与家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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