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觉得被骗 叫来民警评理
卖淫嫖娼,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当事人都是躲着藏着就怕警察上门。杭州警方最近却碰到一个小伙,在网上招嫖,觉得被骗了,就报了警,想让民警过来评评理。
01、蒋某微信找到项某 约定1600元过夜
酒店房间里面有一男一女,可以看到,床铺比较凌乱,地毯上还有安全套的外包装。
杭州大关派出所 民警:“先说一下什么情况。(嫌疑人 蒋某:嫖娼嘛,我跟她说好了,1500块钱,再加路费100块钱,1600块钱给她,她说过夜的,然后做一次之后,她就打算走了,只做一次,就走了。)”
杭州大关派出所 民警:“是这样吗?(嫌疑人 项某:不是。)那是什么样子,你说一下。(嫌疑人 项某:在这里都要登记,我要登记,他怕我走了。)”
男子姓蒋,26岁,温州人。女子姓项,30岁,重庆人。蒋某告诉民警,当天下午4点多,他通过微信里面附近的人,找到了项某,双方约定1600块钱过夜,他就去开了房间。
02、项某要下楼登记 蒋某觉得对方想溜走
当天下午5点多,项某来到了酒店,双方发生了关系。 项某随后提出,要下楼去前台登记信息。
杭州大关派出所 钮警官:“他觉得这名女子要借故溜走,所以双方发生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这名女子为了表示诚意,还将六百块钱,通过微信,转还给了这名男子,表示我有这个诚意,在这边过夜的。”
03、蒋某坚持报警 想让民警评评理
蒋某告诉民警, 他之前就有意见。再碰到对方借故想走。他觉得自己被骗了,即使他知道会被警方处理,也要坚持报警,让民警过来评评理。
嫌疑人 项某:“他不让我走,他说要报警,我说你报警,我没办法,他就报了,他说自己报自己。”
杭州大关派出所 钮警官:“报警之后,这名女子称,把剩下的1000块钱,也转还给你,希望大家就此罢了,双方离开这个宾馆,这名男子还是觉得被骗,依然要等到民警到达现场,来说明这个情况。(那个男的,没想过后果吗?)这个男的说他知道,嫖娼也好,包括女的也知道,卖淫也好,是要遭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的,但是他当时一根筋,感觉自己被骗了, 怎么能违反这个游戏规则。”
04、两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民警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蒋某和项某被民警口头传唤到所里配合调查。
杭州大关派出所 民警:“现在嫖娼什么处罚?(嫌疑人 蒋某:我知道,我要进去待几天?)先去了再说吧。(嫌疑人 蒋某:下去能不能分开走?)(协警:哪这么多要求,你很光彩,是不是?)(嫌疑人 项某:你自己报的警,还怕什么?)”
杭州大关派出所 钮警官:“这个是标标准准的,涉嫌卖淫嫖娼,根据调查取证,该名男子涉嫌嫖娼,被我们拱墅公安分局,予以行政拘留十日,该名女子涉嫌卖淫,也被我们拱墅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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