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宁市公安局快速反应,成功处置一起妨碍执行公务的案件,及时保障了一线处警民警、辅警的合法权益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确保了执法行动的正常开展。
当天,宜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王某过生日聚集朋友在KTV喝酒唱歌,在KTV大厅与人发生争执及撕扯。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处警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旺、朱某、李某红等人暴力抗法,致宜阳派出所两名出警人员受伤(轻微伤)。
坚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件发生后,常宁市公安局立即调集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对案件开展侦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旺、朱某、李某红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张某、邓某荣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崔某、彭某因寻衅滋事被法院决定执行逮捕收监。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8年12月,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并于2019年2月1日正式施行,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如果发生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我们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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