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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一男子缓刑期内又醉驾 被拘役六个月

时间:2019-5-30 15:55:41>跟律师谈谈<

酒局过后,找的代驾迟迟不来,男子决定铤而走险,自己开车回家,结果遇上了路上巡逻的交警。而更为悲剧的是,此前他因危险驾驶罪正在缓刑期内。前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8年8月22日,沅江男子曾某国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时至2019年3月6日晚上9点多,参加完饭局的他准备找个代驾开车回家。可代驾迟迟不来,想着这里离家并不远,便决定自己开车回家。

当车行至长沙市芙蓉区车站路人民路口附近时,正好遇上执勤交警巡逻。经过现场呼气检测,他体内酒精含量为119毫克/100毫升。后经抽血鉴定,他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7.5毫克/100毫升。警方认定,曾某国的行为属无证驾驶、醉驾。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曾某国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考虑到他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撤销原判缓刑,决定执行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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