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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不存在违规保本保息 未承诺差额补足

时间:2019-6-1 11:48:00>跟律师谈谈<

   5月31日,中泰证券对近日热议的投资者在网上发布的《中泰证券诱导销售导致债券违约5.5亿元媒体发布会邀请函》发表公开声明,声明中称,不存在违规保本保息问题,未向任何人出具过差额补足协议或类似文件。新京报记者留意到,此前该投资者的《邀请函》链接目前已经显示为“活动不存在”。

  涉险债券余额1亿元左右

  据中泰证券介绍,经确认,该投资者朱某某,其主张所涉及的产品为 “冠石泰盈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盈1期”)、“浙分-冠石定制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浙分冠石”)、“泰诚-冠石-泰盈3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盈3期”)三只私募基金产品。

  其中,泰盈1期成立于2017年6月7日、浙分冠石成立于2017年9月6日、泰盈3期成立于2018年4月9日,产品规模(即客户投资金额)分别为2亿、2亿、1.5亿,合计为5.5亿,三只产品的存续期限均为5年,主要投资于交易所公开交易的债券。

  而三只产品管理人均为深圳市冠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成立后,由深圳冠石负责投资管理,主要投向交易所债券;中泰证券为此系列产品的代销、托管机构。

  受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影响,所持部分债券出现了评级下调、违约等情况,流动性受限。管理人只能部分满足投资人在开放日的赎回申请,共兑付金额2亿多元,剩余份额暂时未予兑付,其中涉险的债券余额为1亿元左右。

  不存在违规保本保息行为

  中泰证券介绍为定制产品,由朱某某一人购买。在客户购买之前,中泰证券已对投资者进行了适当性识别,并投资者具备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条件,且进行证券投资多年,具备相关风险辨识能力,此外,该投资者也已签署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中,明确显示“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条款,并且,投资者声明“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关”,并对上述声明条款进行签名确认。

  中泰证券介绍,在违约事件发生后,曾多次与此投资者进行沟通,但由于投资者提出的诉求超出了代销和托管机构所能够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范围,中泰证券表示无法满足。

  此外,中泰证券表示不存在“不够勤勉尽责、未尽托管人职责”的情况,且确认不存在违规保本保息问题,未向任何人出具过差额补足协议或类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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