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违规接受其管理企业发放的补助问题
2017年春节期间,经时任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李磊建同意,衡山黄花坪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总经理符建雄、衡山岳北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瑞荣违规给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机关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6.55万元。调查前,李磊建已将个人2000元补助退还。
2018年12月19日,时任衡山县商务和粮食局纪委书记廖冰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8年12月29日,符建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3月18日,李瑞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5月24日,李磊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助已追缴。
2、原耒阳市农业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徐少飞违规操办丧事问题
2019年1月9日,徐少飞在操办其父丧事过程中,超规模使用殡葬车队,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2.96万元。
3月20日,徐少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机构调整中已未对其进行职务安排,违纪所得已追缴。
3、原祁东县规划局违规公务接待、向下属单位转嫁摊派问题
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祁东县规划局违规使用公款2.1839万元购买土特产、香烟等用于公务接待,并通过开具虚假办公用品发票在下属单位报账。
2019年3月26日,时任祁东县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立龙(分管财务)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原常宁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肖月英违规发放补助问题
2017年,肖月英在农业技术推广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政策领会不透,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从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经费中发放乡镇农技人员下乡补助共计9.98万元。
2019年4月23日,肖月英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规发放补助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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