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消除枪爆安全隐患,切实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仙桃市公安局制定了《仙桃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现通告如下:
仙桃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
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全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鼓励广大群众同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有义务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第三条 公安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第四条 公安机关开展举报奖励活动,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案一奖、重案重奖、方便群众、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兑现、取信于民。
第五条 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并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六条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一)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奖励2000元至50000元;
(二)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奖励5000元至50000元奖励;
(三)破获走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奖励500元至20000元;
(四)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奖励500元至20000元;
(五)查禁、取缔非法制贩仿真枪、弩等管制物品窝点的,视情奖励500元至10000元;
(六)收缴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奖励200元至10000元;
(七)查获特别重大涉枪涉爆案件的,可不受奖励上限的限制。
第七条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10或0728—3224449
举报邮箱:djqblxhy123@163.com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仙桃市仙源大道75号103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安全生产监管警察大队)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仙桃市公安局
2018年9月7日
警方提示: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或者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即构成犯罪;枪支数量达到上述标准五倍或者三倍以上的,要升档量刑,其中如认定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罪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