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11时,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永丰中队民警在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怀中还抱着一名幼儿,立即上前将其拦停。
经检查发现,该男子宋某还存在无证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宋某陈述,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当天晚上他在永丰镇一个朋友家喝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准备返家,考虑到将2岁的儿子放在车厢内不安全,便一手抱着儿子、一手驾驶着摩托车。
民警发现,从永丰镇返回该男子家中,走省道有10多公里,若是抄近路也有5公里多,还要翻过一座山,坡陡弯急,道路崎岖,更加危险,而且该男子是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对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予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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