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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缉一家狗肉店 累犯店主被移送法办

时间:2015-1-6 13:31:41>跟律师谈谈<

     台湾屏东家畜疾病防治所5日与动保人士前往屏东万丹乡查缉狗肉店,现场狗头、狗爪、狗排骨,令人惨不忍睹,陈姓店主被移送法办。

动保团体接到万丹当地民众举报,搜证后5日会同屏东家畜疾病防治所及警方,前往陈姓店主的狗肉店稽查。

62岁的陈姓店主看到有人冲进店内,仍不疾不徐在地上剁狗肉,现场有1颗黄狗头、排骨和狗爪,还有整桶狗肉和分装用的磅秤,从冰柜内还找到包装好的狗鞭、狗脑。

屏东县政府农业处长姚志旺指出,陈男在万丹地区长年贩售狗肉,常换地方经营,难以掌握,先前被查获2次贩售狗肉,依“动物保护法”各裁罚10万元新台币,因没有缴纳罚款遭移送强制执行。

姚志旺说,“动物保护法”规定,是累犯者,移送地检署,陈男讯后将移请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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