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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前老家盖房子的时候挖了个小坑浇砖用的,邻居家的小孩有四岁左右吧玩的时候掉进去淹死了,我爸妈一直内疚到现在,我爸去世了,就妈妈自己在老家生活,邻居家最近以这个为借口老是想占我家的宅子,找我妈妈的茬,我想问问我家现在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25年前的事情,现在追溯已过法律时效,你家可以就这事情不用再理会邻居的要求。《民法通则》135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试行)168条规定: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计算;伤害不明显的从确诊之日起算。如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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