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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刺死舍友逃亡20年因故意伤害罪获刑15年

时间:2015-1-12 14:09:11>跟律师谈谈<

 刑事律师在线解答问题:一点琐事,西安两名大学生约在操场“谈判”酿成悲剧:一名大学生被刺身亡,另一个亡命天涯。20年后,人已中年的逃亡大学生康某在新疆被抓。近日,西安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命案:一男生操场被刺死

  1994年3月3日晨,有人在西工大足球场发现一具男尸。经查,死者是该校学生游某,调查显示,案发前游某与同班同学康某有矛盾,当晚二人均到过现场,案发后康某失踪,初步认定游某被杀是康某所为。警方网上通缉后,2014年1月7日晚,康某在乌鲁木齐一出租房内被抓获。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4年3月2日下午,康某因琐事与游某在校舍发生口角,后约游某当晚11时到校足球场见面。晚11时,两人到了足球场,再次发生口角、厮打,康某掏出带来的藏刀在游某颈部刺了一刀,致游某死亡。

  去年8月4日,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康某提起公诉,游某家人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康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属实,但辩称他没有杀人故意。

  同学:康某拉人喝酒被游某阻止

  究竟是什么琐事让同住一间宿舍的两名同学拳脚相向甚至闹出人命呢?两人的舍友王先生说,案发当天下午3时,康某让他一起去喝酒,他不去,但康某硬拉他。游某看不惯康某,就拉王先生出去玩,康某让游某松开,游某不松,康某一急就要用水壶砸游某,后被其他同学拉开。

  而康某说,他叫王先生去喝酒,但游某拉住王先生不让去。后来他路过楼道,听见游某和一个同学说是故意不让王先生去。康某很生气,就给游某写张纸条约其晚上到操场谈谈。两人见面后,他让游某道歉,游某不同意,两人争吵起来。

  逃亡:先后在石家庄新疆打工

  “当时我掏出刀想吓唬一下他,没想到他扑上来夺刀”,厮打中,康某用刀刺到了游某脖子上,游某倒在地上。康某说,自己去拉游某,想到学校医务室救治,但拉了几步就拉不动了。他有点害怕,就跑回宿舍换了身衣服,又找到其他大学的同学,借了100元就跑了。康某说,逃离西安后,他先到石家庄一个游戏厅打了两年工,后来在乌鲁木齐打工、摆地摊,直到被抓获。案发两三年后,他才得知游某死了。

  一审:赔偿48万余元 判15年

  刑事律师在线解答问题:案件审理中,康某亲属一次性赔偿游某家人经济损失48万余元,取得对方谅解。西安中院审理认为,检方指控犯罪事实清楚,但指控罪名不当,应予变更,原因是康某没有积极追求杀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厮打中虽然持刀刺中被害人要害部位,但系二人在运动过程中形成,且再未实施加害行为,符合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件。康某作案后长期潜逃,本应惩处,但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尚好,且能积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近日,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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