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债权债务>骗钱“捞人”未成功自己失足栽进“宫”

骗钱“捞人”未成功自己失足栽进“宫”

时间:2015-2-6 10:14:04>跟律师谈谈<

    得知本村的一位村民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便找到嫌犯的父亲,以帮助疏通关系为由索要钱财,结果人未“捞”出,自己反而失足栽了进去。2月2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魏金洪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其退赔受害人宋进春人民币21400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51000元。

    2013年5月23日,农民宋进春之子宋连在某厂化金车间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吸金包吸附黄金并占为己有,后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消息传回村里后,村民魏金洪来到宋进春家,称自己可以找人疏通关系将宋连释放,并于2013年6月6日向宋进春索要人民币7000元用于疏通关系。次日,又以同样的理由向宋进春索要人民币5万元,后将其中的3.5万元交给庞继承、吕长勇等人用于找关系。其后魏金洪又连续4次骗取宋进春人民币共计2.14万元,后将该款用于个人消费。2013年9月,庞继承、吕长勇等人因宋连未被释放,退还魏金洪2.19万元。2014年2月18日,宋连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宋进春即以魏金洪涉嫌诈骗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金洪诈骗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能当庭认罪、悔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云法律网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骗钱“捞人”未成功自”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