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浙江永康一烟花爆竹经营点发生爆炸致4人死亡

浙江永康一烟花爆竹经营点发生爆炸致4人死亡

时间:2015-2-19 22:55:36>跟律师谈谈<

浙江省金华永康市一家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19日下午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后导致4人遇难。

  据了解,发生爆炸的是位于永康市象珠镇清渭街升平中路25号的永康市富华公司文雄经营部。该店有两间店面,面积约30平方米。15时58分消防大队接警,赶赴现场灭火救援,从四楼救出被困群众两人,在救援过程中救援人员在一楼找到四具遗体,包括1个小孩3个大人。

  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是由于老板在卖烟花时试放了一个擦炮到门外,将堆放在销售点外的烟花爆竹引燃爆炸,进而引发火灾所致。目前,该当事人已经被控制。安监、公安、消防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爆炸原因及死者信息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云法律网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浙江永康一烟花爆竹经”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