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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保监局“内鬼”被双开:监管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风险

时间:2020-4-29 20:17:39>跟律师谈谈<

   被查五个多月后,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被“双开”。

   4月2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中国银保监会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金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将刘金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今年将满60岁的刘金明是在去年11月被查的。在他之后,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另一名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贾奇珍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刘、贾二人均来自于原内蒙古银监局系统,刘金明曾在2009年10月至2011年6月担任包头银监分局局长,继而出任内蒙古银监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局长,贾奇珍则曾先后任内蒙古银监局政策法规处、合作处、非现场监管二处处长,于2009年8月出任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在银保监会机构改革后,两人又同时为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委员,但始终未获任副局长。

   在对刘金明的通报中,官方表述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券),长期接受银行机构高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插手干预被监管机构人事工作;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入股银行机构谋利。利用职务便利为被监管机构和有关人员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与此同时,通报还指出,刘金明身为金融监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背离金融监管初衷,弃守监管职责,与被监管机构“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乐于当“内鬼”,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风险;破坏监管队伍风气、监管机构政治生态,造成队伍管理、业务监管“双失守”。

   “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风险”,显然与当下监管部门屡屡提及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背道而驰。而刘金明所在的内蒙古,又恰恰出现了引起多方关注的“包商银行事件”。

   2019年,身处内蒙古的包商银行出现严重的信用风波,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于当年5月依法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目前,包商银行的风险得到果断处置,新成立的蒙商银行将收购、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区内的全部的资产负债,包括业务和人员,原来区外的4家分行由徽商银行收购承接。

   近几年,金融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就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银行、保险等机构涉腐案件数量相对较多。但过去一年官方的通报显示,广西、福建、内蒙古等银保监局的多名“内鬼”也先后被查处。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13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欣然表示,金融监管机构的反腐败工作也是深入推进金融反腐的重点。他强调,要聚焦收受被监管机构贿赂,监管严重“放水”,成为重大风险事件助推力量的;利用手中监管权力,大肆收受私营业主、被监管机构财物,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求“围猎”,从监管秩序的维护者蜕变为破坏者的;利用国有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权、金融信贷资源配置权和内幕信息,通过融资贷款、项目运作等手段大肆谋取私利的,严惩不贷,持续保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

   在人事方面,刘金明和贾奇珍被查之前,内蒙古银保监局已进行了主要负责人调整,原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王文刚接替余利民出任内蒙古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并兼任该局新闻发言人。在履新之前,现年50岁的王文刚任职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尚不满一年,其此前为天津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利民此前来自内蒙古保监局,现任福建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

   在银保监局机构改革前,文振新、赵俊廷先后任内蒙古银监局局长。机构改革后,现年57岁的文振新转任辽宁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10月调任广东银保监局一级巡视员。出生于1959年的赵俊廷则在出任内蒙古银保监局筹备组成员后,于2018年11月调任吉林银保监局巡视员,现已到退休年龄。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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