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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燎原煤业发生事故致7人失联,曾获评全国“小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时间:2020-6-12 20:52:19>跟律师谈谈<

   据央视新闻6月10日晚间消息,当天12时29分,陕西渭南韩城市燎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燎原煤业”)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井下7名人员失联,现正在全力救援中。

   6月11日上午,《财经》记者从韩城市煤炭局人士处获悉,失联人员仍未被救出,生还希望渺茫。

   11日下午,《财经》记者从韩城市委宣传部了解到,事故发生后,韩城市已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井下现场侦查,截至11日11时40分,1105运顺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探头瓦斯浓度由1.89%降至1.25%;矿井总回排放口探头瓦斯浓度由0.49%降至0.39%,总体瓦斯浓度持续降低。目前,正在结合专家意见对救援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待符合救援条件后,组织力量全力以赴开展搜救。

  2019年12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导组对渭南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导,期间发现燎原煤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韩城市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进行挂牌督办,成立专班进驻燎原煤业。

   就在2020年5月,渭南、韩城两级政府职能部门相关领导,还曾进入该企业就安全事故进行检查督导。

   可惜,警钟频响之下,燎原煤业还是出事了。

曾因重大事故隐患被通报

   公开信息显示,燎原煤业脱胎于韩城矿务局燎原煤矿,后经破产改制,于2002年2月成立燎原煤业,注册地址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上白矾村,主产优质瘦精煤和动力电煤。

   龙门镇地处“渭北黑腰带”东缘,煤炭资源丰富,这里是中国西部最大的焦炭生产基地和西北三大钢铁基地之一。煤炭资源的加持,使得龙门镇成为韩城市工业重镇,也曾长期居于陕西经济第一强镇。

   坐拥天时地利之便,燎原煤业亦成为韩城市的一家招牌企业,职工逾千人。多年的发展之下,其荣誉加身——韩城市“纳税十强、二十强企业”、渭南市“小巨人企业”、渭南市“纳税千万元大户”、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全国“小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

   不过,《财经》记者发现,燎原煤业的发展依旧未能摆脱煤企通病,较为粗放式的经营管理背后,安全意识存在一定缺失。

   2018年7月,韩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燎原煤业列出了一份问题清单,其中提及关于风选机未运行、道路积尘严重、露天堆放危废机油桶等环保问题。

   2019年12月27日,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布了一份渭南安全监察分局关于燎原煤业重大事故隐患的通报。

   通报显示,2019年12月18日至19日,国务院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第二督导组对渭南市安全

   生产集中整治督导,在对燎原煤业现场检查时发现3条重大事故隐患:

   矿井区域、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掘进工作面采用顺层钻孔预抽本煤层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钻孔施工数量不足,钻孔控制范围存在空白区域,未对区域预测、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指标及临界值、抽采半径进行考察。

   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机构不健全;矿井通风部仅3名管理人员,其中部长1名、技术人员2名,负责井下通风、防突、抽采、监测监控等工作,防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掘进工作面无独立回风系统,回风流直接进入采区皮带下山,造成采区皮带下山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事发前一个月曾接受安全督导

   上述通报内容不止于此。

   第二督导组同时指出,燎原煤业还存在三条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井下频繁进行电火焊作业;煤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不落实。现场检查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显示矿长9月份未入井带班;矿井《11号煤层瓦斯地质图》未填绘采掘面及瓦斯基础参数。

   就燎原煤业暴露出的种种问题,督导组要求韩城市政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成立专班进驻燎原煤业,督促企业整改隐患和问题,并将落实处理情况上报省安委会。矿长作为该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致使矿井存在严重问题,由有关部门吊销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就此,渭南安全监察分局要求各县市监管部门和煤矿以此为戒,落实防突措施、强化井下现场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等。

   此次事故发生前一个月,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还曾赴燎原煤业督导,再次强调安全事宜。

   5月4日,韩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革到燎原煤业检查督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能源发展中心负责人一同参加,“针对矿井通风、采掘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及上级反馈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

   5月20日,渭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建琦在韩城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行程就包括对燎原煤业的实地走访。杨建琦强调,煤矿安全生产关系着煤炭工业持续发展和能源安全,“要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财经》记者通过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发现,燎原煤业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7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9日,也就是此次事故发生的前一天。

   不过,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曾于今年2月7日发布过一则紧急通知:凡持有省级颁发的勘察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且自2020年2月1日后到期的,矿业权人在做简要报告后,其有效期限自然延续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

   就相关事宜,《财经》记者10日晚间联系到燎原煤业一位高管,对方以在外地不知晓为由,匆匆挂断电话。

   据韩城市委宣传部披露的信息,燎原煤业此前曾向主管部门申请采矿许可证延时,获得批复延时3个月,目前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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