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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放贷1.67亿!受贿超400万!3800亿银行原副行长一审开庭

时间:2020-9-5 14:25:33>跟律师谈谈<

   根据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9月3日发布的消息,当天,华融湘江银行总行原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张建国涉嫌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建国利用职务便利,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及其他单位在贷款审批、资金发放、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6.32 万元。

   根据指控,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张建国担任华融湘江银行常德分行行长、长沙分行行长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以及应当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等规定,违法发放贷款共计1.67亿元。

   据了解,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建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张建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通过梳理张建国落马的时间线条,行长助手发现,2019年7月24日,张建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4月27日,张建国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骗取贷款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和湘潭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益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张建国作出逮捕决定。

   6月3日,张建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益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建国利用其担任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行长,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副行长、常德分行行长、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副行长、常务副行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简历显示,张建国,男,1971年12月出生,湖南张家界人,1990年4月参加工作。2003年4月至2010年10月,历任中信银行长沙解放路支行行长、长沙岳麓山支行行长;2010年10月至2016年9月,历任华融湘江银行长沙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常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长沙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融湘江银行行长助理,华融湘江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6年9月任华融湘江银行党委委员、常务副行长。

   根据公开资料,华融湘江银行成立于2010年10月,是湖南省委、省政府引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在重组湖南原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市商业银行和邵阳市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成立的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20年半年末,该行总资产为3847.8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5%,资本充足率为12.52%;中国华融为其最大持股股东,持股比例为40.53%。

   行长助手注意到,根据华融湘江银行网站5月13日对外发布的公告,黄卫忠担任华融湘江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已于当日获得核准。据了解,在“空降”华融湘江银行担任董事长之前,黄卫忠自2015年4月起任天津农商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根据天津农商行近年年报披露的高管信息,现年52岁的黄卫忠在赴银行任高管前,曾长期任职于央行、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

   作为黄卫忠的前任,今年3月19日,华融湘江银行网站对外发布公告,称张永宏因工作需要,已向该行董事会提出辞呈,请求辞去华融湘江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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