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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将择日宣判,姚策索赔额减少30万

时间:2021-1-26 15:17:14>跟律师谈谈<

1月26日上午11点,“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不服进行二审开庭审理。由于姚策现在处于肝癌晚期,生命垂危,由他的代理律师周兆成代理参加庭审。一审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损害赔偿60%的责任比例是否适当为本案的焦点,本案于12点左右结束。

姚策单独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二审庭审中,原告方姚策将向二审法庭提出书面请求,变更上诉请求“二、撤销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0)豫0204民初1485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支付姚策幼时(2岁半至28岁发现患肝癌期间)治疗费用305,508元。”

姚策之所以要求放弃这一上诉请求,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姚策感恩养母许敏女士28年的养育之恩无以回报,所以在自己的诉讼中放弃这一请求,由其养母另行起诉。同时,由于二审放弃这一上诉请求,上诉金额由于以前273万,变更为243万。

庭审上,姚策方认为,在一审中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承担60%的责任划分偏低,导致涉事医疗机构违法侵权成本太低,不足以警戒社会,因此提起上诉。

原告方姚策律师周兆成还表示,三重过错导致此案件的发生:一是医护人员抱错,二是没有给姚策及时注射乙肝疫苗,三是医院病历管理混乱,因此原告方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责任划分应提高。

被告方淮河医院认为,关于姚策乙肝发展的阶段和相关文章,只是一个观点,和本案查明的事实没有客观性和相关性。

最终,在庭审现场,淮河医院再次支付姚策10万元的现行执行价,据了解,庭审结果将择期宣判。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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