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电话:0571-8742 5686(09:00-17:00)
咨询时间:星期六至星期天
电话:159 9016 1236(09:00-17:00)
咨询QQ:1556280687
咨询时间:
09:00-17:00
代理者从房主手中租了一个门面, 我们从代理者手中租的,当时合同签订时没写租多少年,只是写了一个长期,现在这个门面要拆迁而我们只住了3年,当时这个我们给代理人了6W块,只是一个小门面,我想问问我们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向代理者退回一定的钱!谢谢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房东的合同解除是合法的,只要尽到通知义务即可。六万块还需要考虑其性质为中介费或者租金,如果没有违反合同的事由,则无需退还。
如有疑问,可以来电云法律网详询。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