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显示,所有的电子烟产品都必须依照国标进行生产。与此同时,电子烟的雾化物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雾化物应含有烟碱。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mg/g,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mg。
此外,《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子烟释放物中甲醛、乙醛、丙烯醛等物质的释放量进行了严格规定。
来源:人民网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 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