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我弟弟和弟妹打算离婚,儿子两周多了,我想知道孩子会怎么判?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河北石家庄市]
[婚姻问题]
发表时间:2015-10-13 9:25:59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方面的!我弟弟和弟妹打算离婚,但是谁都想要这个儿子,儿子两周多了!打小跟着我弟妹!弟妹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弟弟有个店但是买卖不好也!我想知道孩子会怎么判

律师解答
吴燕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是这样规定的,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杭州律师 免费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0-13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杭州律师 免费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0-13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