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我不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想知道他的行为是否合理。这个欠款是否与我真的有关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李 敏
[吉林长春市]
[财产分配]
发表时间:2016-5-9 19:51:37

以下简称女方“我” 男方“刘” 我俩2010年2月2号结婚 ,2014年7月16号刘告诉我买了处房子,产权证刘的名字已办完,2014年9月5号离婚,离婚时这个房子归我了,并在2014年9月10号办理了更名过户,可在2015年7月8号,房子被人保权了,《也就是卖房的巍某》说当时买房子时欠房款,刘在我的一再追问下,说2014年9月18号付的第一次买房款,余款当日刘给巍打下了欠条,刘也告诉巍了,这个欠与我无关是刘个人欠他的钱,可是巍就是偏偏看住我的房子,要我还清余欠,要么就还他房子,他现在已起诉我了,我巍某写的收首付款的手据,我不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想知道他的行为是否合理。这个欠款是否与我真的有关?我要怎么和他辩解,还是怎么样 的‘’‘

律师解答
[浙江温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我们不明白,2014年7月说购房,9月10日过户变更到你名下,房款却在2014年9月18日首付且对方也没告知你房子的真实情况。建议你与对方沟通,仔细了解具体情况再说,如发现双方有隐瞒婚事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31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8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   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5-1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