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以骗婚形式被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彩礼钱和其他费用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guo-mao-mao
[江苏南京市]
[财产分配]
发表时间:2016-8-15 9:03:39

您好!我是今年1月15日结的婚,老公是相亲的,婚后两人矛盾不断,5月底越闹越大,我提出离婚,婆家要返还钱财并赔偿他家损失,现在他家以骗婚的事由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赔偿彩礼钱、三金钱、结婚其他的费用,现在想请专业人员帮我解决困扰。

律师解答
孙毅律师
[上海上海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你们双方协商沟通处理,你们办理结婚登记及一起生活时间短,理论上应适当返还彩礼,但返还交往期间送的礼物视情况而定,即送的礼物是否以结婚为目的,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就可以要求返还,一般情况下不予返还,赔偿损失的要求可以不予理睬。如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指一方以无偿的方式把自己的财物给予他人的行为。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是一般的赠与的财物不适用返还。赠与的财产归受赠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8-16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