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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结婚20多年有2孩子。但是没有领结婚证。最近几年有了情人。给情人买了房子。大部分房款是自己银行打的,小部分是情人的,现在不想跟情人了能把房子要回来么。还有就是以前做生意找情人借了56W。打了借条按了指纹和签字没去找公证处公正借条合法么,这钱能不还么。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给情人买的房子,如房产证在对方名下的,一般理解为你与对方相处时赠与给对方的财产,如没有其他明确约定,是不可以要回的。另外,你向对方借款属借贷关系,且你们也签订了合法的借条,应当偿还,与该借贷协议是否公证没有关系。但建议你们双方协商沟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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