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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产权以房产证登记为准,理论上男方在购房时添加女方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若购房后男女双方不能走进婚姻的殿堂,那后可以协商沟通解决。若是附条件的赠与,受赠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撤销赠与。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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