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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解释,离婚时的房产分配可以双方协商处理,若是协商不成,婚前一方首付,并登记在首付一方名下,婚后一起还贷的,房子归首付方所有,但是首付方要补偿对方所还贷的部分以及其对应部分的房产升值。也就是说你们离婚,房子归您所有,但您得补偿对方还贷的部分,以及其还贷部分对应比例的房产升值。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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