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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了,父亲名下有两套房子,一套姐姐买下,但还是父亲的名字,另一套是父亲的。现在父亲打算再婚。如有一天父亲不在了,后老伴及其子女是否对这两套房子有继承权?这本属于婚前财产,是否必须公证才能让女方一家没有继承权?如需公证的话,公证费大约是多少?是按房产的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