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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的,系对双方的赠与,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婚后如果离婚,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维护父母权利有以下方式:1、登记房屋所有权人时,加上父母名字,约定各自份额。2、达成书面协议,须有女方签字,约定房产事宜。3、公证相关事宜,表明该100万系对你个人的赠予,与女方无关,离婚时,仅分割你所出资占有的房屋部分。如有其它疑问,建议来电详询。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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