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请问我可以上诉要求财产的重新分割吗?或者上诉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吗?

photo/s/kefu_head.gif
提问者:公平公正
[贵州贵阳市]
[抚养赡养]
发表时间:2016-4-25 8:21:04

你好,我是一名女性,2009年我和他相识,2010年在婚前小孩出生了,2012年结婚登记的并在2014年首付16万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我支付了5万多,房子上写的是他爸爸和我的名字,还买了一辆二手车3万多写的是他爸爸的名字,婚后他对婚姻不负责任在外面有外遇,经我发现后,自尊心受到强烈的打击,想到为小孩有一个完整的家给过他机会,他没有悔改之心,在2014年年底他提出离婚,对于房产的问题经过协商他支付了我5.5万并口头答应不需要我在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当时我已同意并收到了款项,并从那里搬出来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车子的问题没有考虑在内,之后他对离婚的事情不闻不问,我感觉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必要挂着婚姻空壳,在2015年10月份我起诉离婚,最后经过协议小孩子归他抚养我每月支付200元的抚养费,但现在我爸爸已去世,老妈年迈已高,还要照顾我体弱多病的姐姐,我没有工作,还要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我目前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请问我可以上诉要求财产的重新分割吗?或者上诉不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你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上规定的去处理,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后,你们双方就必须去履行,否则法院会强制执行。如在你们离婚后两年内,知道对方有隐藏共同财产的,你可以要求重新分割。抚养孩子是你的义务,不因你的条件可以减免,但你与对方协商后同意的除外。假如你不支付,对方申请法院执行会对你不利。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4-25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