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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对方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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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新疆乌鲁木齐市]
[抚养赡养]
发表时间:2015-12-25 14:28:03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我们结婚已有10年了,育有一子,我好几次发现她与别的男人在一起。有时还夜不归宿。被我?住好几次。最后打了她几下。她便要离婚。于是我们就协议离了婚。当时处于同情她。就没要她给孩子抚养费。离婚后她果然跟她偷情的人在一起,请问现在我还能不能找她要抚养费

律师解答
[上海上海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一般对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 第一,抚养费用的承担先是以双方当事的的协议为准,只要在合法的基础上,双方对子女抚养费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抚养费承担的期限。父母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在离婚后仍然有共同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子女抚养费用。 第三,抚养费用的范围。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第四,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主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第五,子女的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自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止,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六,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法。一般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对方无固定的经济收入或者因下落不明影响抚养费的给付的,可用其在离婚时应当分得的财产折抵其应当承担的子女抚养费。

  因此,您可以要求您的前期承担起孩子的抚养义务,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结合您妻子的收入水平,要求您的前妻定期支付您孩子的抚养费,若是您与您的前妻关于是否要给抚养费,要给多少抚养费协商不一致,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若干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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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海市中和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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